全面清理規范稅費優惠和補貼政策,招商引資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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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優惠財政獎補將面臨全面清退
2024年6月6日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783號國務院令,公布《公平競爭審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一段關于稅收返還的政策引人注目,原文如下:“(六)規范收入分享方式。稅收收入應在省以下各級政府間進行明確劃分,對主體稅種實行按比例分享,結合各稅種稅基分布、收入規模、區域間均衡度等因素,合理確定各稅種分享比例。對非稅收入可采取總額分成、分類分成、增量分成等分享方式,逐步加以規范。省內同一稅費收入在省與市、省與省直管縣、市與所轄區、市與所轄縣之間的歸屬和分享比例原則上應逐步統一。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逐步取消對各類區域的財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還政策,確需支持的通過規范的轉移支付安排。逐步規范設區的市與所轄區之間的收入關系。結合稅源實際合理編制各級收入預算,依法依規征稅收費,嚴格落實退稅減稅降費政策,嚴禁虛收空轉、收“過頭稅費”、亂收費,不得違規對稅費收入指標進行考核排名。逐步清理不當干預市場和與稅費收入相掛鉤的補貼或返還政策。”
而除《條例》外,多個省份已相繼出臺文件要求地方逐步清理不當干預市場、與稅費收入掛鉤的補貼或返還政策等。部分企業已經積極響應退回不合規的財政獎補資金。同時,揭露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違規制定稅費優惠政策的問題,成為今年全國審計工作一大重點。稅務總局強調,今年嚴肅治理地方違規招商引資中的涉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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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返還”在地方招商引資中曾發揮重要作用
2.1招商引資是地方政府開展產業結構競爭的方式
我國正式招商引資工作起步于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后,我國政府把對外開放確立為基本國策,其宗旨是:積極發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和貿易往來,吸收利用外國資金和先進技術,發展生產力,加速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吸收外商投資是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此,招商引資工作被提上了重要議程。
“招商引資”政策最初是在改革開放以后主要在沿海經濟特區實行,旨在通過超國民待遇吸引外資入駐。進入九十年代,“招商引資”逐步轉向國內資本為主,成為地方政府促進產業升級與區域競爭的關鍵舉措之一。隨著沿海地區的原始資本積累成熟,產業結構逐步由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升級轉型,內陸地區地方政府推出了以“稅收競爭”、“土地競爭”為基本政策的招商引資政策,希望吸引企業入駐,提升當地就業與稅收,推動區域經濟的穩健發展。
2.2稅收優惠政策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重要手段之一
前些年在各地招商引資的大背景下,當地政府或行政機關為吸引投資、促進經濟與財稅增長,往往與投資企業在訂立招商引資協議時,承諾各種優惠政策、稅收獎勵、提供協調幫助等條件,以爭取項目落地。
過去,稅收優惠政策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資過程中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稅收優惠影響著企業的經營成本和盈利預期,而這是決定企業投資經營行為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據《土地財政、企業稅收補貼與招商引資》的定量分析研究成果,提供稅收補貼能夠幫助地方政府吸引到更多的企業投資;同時地方稅務機關可以通過對于不同類別企業進行稅收優惠政策的差異化來主動引導當地產業結構升級。
2.3清理稅收獎補政策的背景
但是,稅收返還與獎補政策有其優點,同樣有其弊端。
(1)不公平競爭:一些地方通過不規范的稅費等優惠政策,吸引企業入駐,雖然短期內能夠增加當地投資和就業,但長期來看,這種做法嚴重扭曲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企業由于稅收優惠而選擇某地區,可能并非基于其真實的市場吸引力或競爭力,而是出于稅收優惠的考量,從而造成了企業間的不公平競爭。同時,還有部分優惠政策有一定的地方保護主義成分,從全國的視角看,不利于低效益的企業出清、產業升級。
(2)政策兌現風險:由于政策執行的透明度不高,稅收優惠政策的承諾有時可能缺乏法律依據或執行力度,導致企業在投資后發現稅收優惠無法如期兌現,從而面臨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這種情況不僅影響了企業的投資決策,也影響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和信譽。例如2024年1月,江蘇博遷新材面臨需要將2023年該公司獲得的兩筆總計2400萬元來自宿遷高新技術開發區財政局撥付的獎勵資金退回的情況,最終該公司2023年凈利潤為-3200萬元。
(3)可能催生“候鳥”型企業與騙補產業鏈:企業享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政策期間,成本顯著降低,但這種優惠通常是有期限的。一旦優惠到期,部分企業可能會尋找新的地方繼續享受類似的政策,從而導致遷移。同時地方財政對企業的補貼會催生騙補產業鏈,達不到應有的效果,甚至可能起反作用。
我們認為,上述弊端正是本次國家逐步清理不當干預市場和與稅費收入相掛鉤的補貼或返還政策的原因。在此背景下,多地已經開始減小對于各類稅收優惠政策的依賴,相當于招商引資的一類工具被限制了。
那么,未來地方政府招商引資將走向何方?招商引資工具箱中還有哪些趁手好用的“工具”?特別是近兩年引人注目的資本招商方式,它有何優勢,能否與現有的招商引資工具體系形成互補,更高效地推動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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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興未艾的資本招商
2024年以來,多地開始對稅收優惠、稅收返還、稅收園區返稅、納稅貢獻獎勵等一系列政策進行專項清理,并發布文件予以廢止。之前,已經有55個地區清理廢止違規出臺的稅收返還優惠政策。
數據來源:融中研究整理
3.1清理稅收優惠政策將影響城市招商能力
我們認為清理稅收優惠政策,會導致地方政府招商吸引力下降、政策透明和穩定性的重要性增加、城市招商能力進一步分化。
1. 招商吸引力下降
隨著政策收緊,企業在選擇投資地點時將更多考慮稅收政策的穩定性和合法性。這將導致一些城市在招商引資方面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尤其是那些依賴稅收返還吸引投資的地區。
2. 企業投資決策復雜化,政策透明和穩定性的重要性增加
企業在面臨政策變動時,可能需要重新審視其商業模式和投資計劃,增加了投資決策的復雜性。同時,企業會更加關注當地政策的透明性和合規性,以避免因政策變化帶來的財務風險。
3. 城市招商能力進一步分化
經濟發達地區和強勢產業基地將更具吸引力。這些地區本身擁有良好的基礎設施、優質的公共服務和完善的產業鏈,清理稅收返還政策后,這些城市的相對優勢將更加突出。而經濟欠發達地區,原本依賴高額稅收返還政策吸引投資的手段將失效,更加難以與發達地區競爭。
同時,稅收優惠清理對不同的地區和行業的影響各不相同。例如部分傳統制造業和大宗商品貿易行業,因為其本身的稅負較重,往往依賴稅收返還來降低成本。稅收返還政策的清理,將導致這些行業面臨更高的運營成本,那么這些產業占比更高的區域,會面臨更大的挑戰。
3.2資本招商更加適應我國長期趨勢
可以看到,清理稅收返還政策會對大部分城市招商能力有一定負面影響,但是城市招商引資需求是持續存在的,不同城市仍然持續使用各類政策工具進行競爭,例如借力國家稅收政策、優化營商環境、成立市場化招商公司、資本招商等。尤其是近兩年,各地政府對于資本招商方式熱情高漲。本文嘗試通過對比剖析各類招商工具,探討資本招商能否成為城市招引的主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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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優惠政策:盡管地方性的部分稅收優惠被取消,國家級政策以及合理的區域性優惠仍然存在并且會繼續支持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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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營商環境:中小城市在招商引資過程中需要從僅注重硬件配套設施轉型,需要同時提供優質的軟服務。地方政府可以通過建立和完善企業服務體系,提供一站式服務,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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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化招商公司:部分地區已經開始成立市場化的招商公司,實現政府主導招商與市場化招商的雙輪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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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招商:中小城市可以通過建立股權投資型產業公司或者產業引導基金,采用投資的方式代替傳統的稅收返還政策。例如,重慶的園區改革提出“推進園區開發區運營公司重組,加速向產業投資公司、資本運營公司轉型”,以及合肥產投集團采用的產投融合模式等。
3.3政府招商工具評估
本文嘗試從政策優惠即時性、使用企業范圍、市場化程度、實施和監管難度、對地方財政壓力、長期經濟效益等維度,對比不同的招商引資政策,以此判斷未來地方政府招商引資政策重心與方向。
3.4地方政府選擇項目的流程
3.5資本招商的不同投資方式
文章來源:水母研究